《虎胆龙威》是一部经典的动作片,故事情节紧凑,充满了紧张刺激的场面。布鲁斯·威利斯的出色表演和角色塑造使得影片更加引人入胜。影片不仅仅是一部普通的动作片,它还探讨了人性的复杂性和情感冲突。观众可以在享受动作场面的同时,思考人性在极端情况下的表现。总的来说,《虎胆龙威》是一部令人兴奋和思考的电影,不容错过。
昨天一口气看了三集《虎胆龙威》(到底是虎胆龙威,还是虎胆威龙?),得出几个结论:
1、布鲁斯威利斯是史上最倒霉警察;
2、FBI探员和警察局长都是傻逼;
3、记者都是搅屎棍。
在第一集中,老布正在与坏蛋生死搏斗,那个操蛋记者把布鲁斯威利斯的小女儿搬上了电视,差点让老布永不翻身。第二集中,这个操蛋记者再次出现。以令人敬畏的敬业精神,通告了恐怖分子劫持机场的消息,造成机场大混乱。
《虎胆威龙I》拍摄于1988年,据说是为了影射1972年的一次举世震惊的惨案。那就是慕尼黑奥运村事件。1972年9月,正值第二十届慕尼黑奥运会举办期间,一天早晨,8名“黑色九月”武装恐怖分子闯入慕尼黑奥运村以色列選手驻地,当场击毙了以色列举重教练、运动员约瑟夫·罗曼,另有9名运动员及两名教练被当作人質,关押在慕尼黑奥运村31号楼。数小时后,德国警方想从楼顶爬入室内营救人质,却发现,自己的行动被电视直播。而观众包括了室内的巴勒斯坦恐怖分子,导致营救行动失败,9名人质全部死亡。西德警官1人死亡,另有好几名警察受伤。
看这部电影的时候,我很敬佩片中记者的执行力。那种为了挖掘新闻线索,无所不用其极的办事风格,很对我的胃口。虽然在导演眼中,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愚蠢、自以为是的家伙。虽然他们将恐怖事件娱乐化的解读方式,可谓“凉薄”,但却堪称敬业。
《虎胆龙威II》中,老布的妻子在飞机上质问记者男:你为什么把我女儿搬到电视上,你伤害我女儿了!
记者男说:公众有权利知道任何人的任何事。
老布妻子语带尖刺的说:公众只不过是你脚下的石子,你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去踩着他们。
这句话很尖刻,但也很实在。“大众的知情权”,很多时候,只能作为记者的遮羞布。第一集中,记者男面对大楼里的恐怖分子,兴奋的高呼,五套节目,你们等着后悔死吧!第二集中,记者男得知机场被劫持、飞机坠毁的消息后,自我陶醉的说:普利策奖,我来了!
促使他行动的,丝毫没有大众知情权的影子,只不过是充满铜臭味的收视率和普利策新闻奖。就像许多人现在对教师这个职业感到痛心疾首一样,“记者”身上的道德光芒褪去之后,许多人也有种世风日下的感叹。很多人想不通,他们竟然也是一群苦力讨饭的俗人。在他们身上各种急功近利的表现,丝毫不比那些炒房团、股民们少。我想,也许这才是观众讨厌他的根本原因——是动机,而不是行为本身。
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港片,杜琪峰导的,《大事件》。在《大事件》中,媒体被当成警匪双方利用的工具。先是警察被拍到面对悍匪的各种无能表现,导致全市哗然。为了挽回警队公信力,决定对抓捕行动现场直播。可惜,悍匪之所以叫悍匪,是因为他们并非吃素,警队在抓捕行动中,处处受挫。这样的镜头,当然要剪掉。然而,悍匪们把警察的熊样直接传送给了媒体。警队的完美计划,直接成了搬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在这些影片中,新闻媒体扮演了一个危险的角色:他们是搅局者。一般来讲,事件中的冲突力量有两种,一种是建设者,一种是反对者。他们构成了冲突的锋面。正义与邪恶之争,只看两股力量谁更强,谁就能获取胜利,获取这个世界的统治权。但是,搅局者是横生枝节的力量,它的存在,让格局变得波谲云诡,莫可名状。它让任何一方,都不能完全拥有这个世界。它对于建设者和反对者都是危险的。但是谁都无法忽视它的存在。
以我的浅见,这正是新闻媒体的力量。搅屎棍角色。
《大公报》有四不原则:“不党、不卖、不私、不盲”,以保证自己的独立性。如果我说《大公报》是搅屎棍,就太亵渎前辈了。我的意思是,要当好搅屎棍,也并不是那么容易。没有“四不原则”,只能成为某种力量的附庸,成为大棒,连搅屎棍都比不上。
但话又说回来,搅屎棍是不讨好的。
在第一集中,搅屎棍记者在万众瞩目的直播镜头前,吃了老布妻子的狠狠一击,牙都碎了;第二集中,这个可怜虫被老布的妻子用电击器直接打得口吐白沫,四肢瘫软。这篇影评有剧透